舉行「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A、B、C、D、E、N、O區段徵收案」(補辦區段徵收) 區段徵收公聽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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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8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事由:為辦理「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A、B、C、D、E、N、O區段徵收案」(補辦區段徵收),說明下列事項並聽取當地民眾、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、利害關係人等意見。

(一)區段徵收之必要性及目的。

(二)各項補償費標準。

(三)抵價地比例及抵價地申請程序。

(四)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減免及扣繳。

(五)耕地租約之處理。

(六)他項權利或他項負擔之處理。

(七)安置計畫。

(八)其他事項。

二、時間:115年8月6日上午10時0分。

三、地點:本府地政局南科開發區專案辦公室(臺南市善化區中山路377號2樓)。

四、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主辦單位或公聽會主持人得終止公聽會,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再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事宜。